2017年12月24日 星期日

《愚公移山》的意義

說起來也是一個老梗了。「知道」是早就知道了。慢慢地,我深刻地「體會」到:要改變這個世界,不,更精確一點的說,要改變台灣,需要無數的人聚集在一起努力,才「或許」有機會改變。

換句話說,如果想要改變台灣,就必須學會用跑馬拉松的心態,「持續努力」但不讓自己「氣力放盡」;可以挫折但不可以絕望,而且學會「不要看輕自己的努力」。

沒錯,客觀上,有些有權有勢有知識的人確實比自己有千百倍的能力;在此同時,客觀上,絕大多數的人的努力都渺小到微不足道。但是如果沒有這些「微不足道」的累積,台灣永遠都無法改變。

所以,重點不在於「我能改變這個世界多少」,而在於「我有沒有努力提升自己的能力」,以及「我有沒有用自己最擅長的方式去試圖改變這個社會」。

所以我選擇用筆戰鬥。

我沒有自大地以為我的文章能夠改變「整個」社會。但是只要改變能夠改變一個人,我就是改變了「這個」社會。我甚至不奢求我文章的理念~~比如說廢死啊什麼的~~能夠改變任何人對於既定議題的想法。但是我可以一直寫一直寫,說不定光是這樣的態度就能夠引起另一個人用文章戰鬥的意願;然後,就像直銷那樣,每個人都召喚一個下線。

當這個社會有一萬個擁有正確核心價值的人都在努力試圖用文章改變台灣的時候,總會出現那麼一兩個人超級寫手,寫出足以影響整個世代的文章。

所謂的「愚公移山」。在方法上,不要當個愚公,要懂得運用資源、講究策略;在精神上,要有愚公那樣強大的精神力,永遠為自己加油打氣。

2017年12月2日 星期六

蔣萬安的程序動議

理論上,任何一個腦袋清楚而且真心維護勞工權利的人,都不會不知道中國國民黨是一個怎樣的政黨、過去幾十年來如何用可怕的制度壓榨勞工,所以也不可能加入中國國民黨陣營為高牆添磚。退一百步來說,就算十幾二十年前「少不更事」、「一時不察」誤信了中國國民黨,在這個資訊時代,隨便滑一下臉書、看一下新聞也應該早就醒悟。

從前幾天的「怒嗆黨鞭」、「攻佔主席台」,到今天「提出程序動議,意外過關」,蔣萬安忽然之間變成了當紅炸子雞、勞工代言人。這位與中國國民黨淵源極深的中國國民黨立委原來是一位真心力挺勞工的立委?

難道其他中國國民黨立委都不懂得站在民進黨的對面來搏取版面?只有蔣萬安為了勞工不計毀譽、一心抗爭?

蔣先生在這麼巧妙地站在風口浪尖、提出這麼巧妙的「不得限制發言時間」的程序動議;更巧的是,那些具有人數優勢、聽命於黨中央的民進黨立委在這種關鍵時刻竟然不明原因地消失退席了?還有綠委開會但是「因為忘記簽到,所以不具備投票資格」?最後竟然讓國民黨立委提出的程序動議過關?

於是蔣萬安這麼巧地再一次搏得版面、再一次強化了「捍衛勞工」的立委形象?機緣之湊巧,巧到令人嘖嘖稱奇。這個「巧」的或然率到底有多低?我還真是算不出來。

你說,或許這些綠委真心捍衛勞工權益?或許他們也看不下去自己黨中央的勞工政策,所以刻意離席?或許這些綠委們是藉由「離席消失」表達內心對於勞基法修惡的不滿?

那就更奇怪了!當林淑芬立委那樣大聲疾呼、力抗中央的時候,為什麼多數的綠委都靜默甚至打壓?又為什麼綠委在這種關鍵時刻首鼠兩端搞離席失蹤?就算不是在「動機上」「故意」用被動的方式積極地成就中國國民黨籍立委「捍衛勞工」的形象,難道在「實質上」沒有產生這樣的效果?

因為不敢違背黨意而故意違背民意的立委們,事先無法預見「在這樣的時間離席會產生這樣的效果」?若果真如此,謀略這麼差還好意思擔當立法委員這種重責大任?

為什麼諸般巧合這麼離奇?為什麼機會都站在蔣萬安那邊?實情到底是什麼?我當然不知道。至於我主觀的猜測是什麼?哼哼,像我這種雞腸鳥肚、習慣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的小人,不免懷疑這其實是一場台北市長造勢暖身大會的會前會、立委配合財團壓榨勞工大戲的戲中戲罷啦!

也或許,直接抬高國民黨的聲勢,就是間接壓低柯文哲的氣勢吧?誰知道呢?

總之,不知道為什麼,中華民國人很喜歡把「想法不一樣的人」認定為「笨蛋」。比如說對於反年金改革人士在世大運抗爭鬧場而引起反感,就認定反年改人士是「笨蛋」;又比如說,因為民進黨將勞基法一改再改、幹話連連引得天怒人怨還一副蠻幹硬上的姿態,就認定這些綠委是「笨蛋」。

一群笨蛋能夠在重重警力下成功阻撓世大運進場嗎?一群笨蛋能夠在選戰中脫穎而出成為立委、掌握莫大權力、應付各種牛鬼蛇神嗎?

到底是誰傻瓜?誰聰明?你說呢?

本文刊載於2017-11-26-新公民議會

「聯想的概念」與「浮現的情緒」

對人們而言,每一組詞彙不只是代表一種「概念」,更伴隨著一種「情緒」。比如說,當我們聽到「名貴跑車」,阿宅們「聯想到」的概念可能是「帥氣多金」、浮現的情緒可能是「羨慕/自卑」,左派覺青「聯想到」的概念可能是「稅制不公與貧富不均」、浮現的情緒可能是「憂心/憤怒」。

一台名貴跑車並不能代表什麼現象,「一個人」對於「名貴跑車」的「聯想概念」與「浮現情緒」也沒有什麼值得大書特書的必要。但是如果那樣的「聯想概念」與「浮現情緒」竟然是社會大多數人的共識,我們就能夠說這是「社會的主流共識」。

一個社會議題是否能夠引起共鳴,首先要多數人「聽說」了這個議題,其次要多數人「理解」/「進一步」這個議題;在這些「聽說」、「理解」與「進一步理解」的過程中,人們也會產生情緒。對於同一個名詞/議題,理解的層面不同,聯想到的的關鍵字與浮現的情緒就會不同。當多數的人對於同一個名詞所聯想的概念與浮現的情緒都類似的時候,這個社會就對於這個議題產生了穩定的共識了。

比如說,對於「吸毒者」這個名詞,多數的中華民國人聯想到的概念是「人渣」、「不學好」,浮現的情緒是「鄙視」。對於「作奸犯科的吸毒者」這個名詞,多數人聯想到的名詞就從「人渣」變成了「畜生」、浮現的情緒就從「鄙視」升級到「憤怒」。

當整個中華民國對於吸毒者,尤其是「作奸犯科的吸毒者」都是「畜生」、「憤怒」之類的聯想與情緒時,整個社會召喚「唯一死刑」、「抓起來鞭刑」、「畜生憑什麼享有人權」也就變成理所當然的事情了。

但是,如果多數的人願意進一步地理解這個議題,就會發現:吸毒者之所以吸毒,絕對絕對不止是「不學好」、「自甘墮落」的問題。白話地講就是:如果,就像好萊塢電影裡面的靈魂交換那樣,如果把你的人生與吸毒者的人生交換,你很可能也會變成一個不折不扣的「作奸犯科的吸毒者」。

當我們有了這樣的體認之後。當我們聽到「作奸犯科的吸毒者」這幾個字的時候,聯想到的概念可能就會是「社會資源」、「教育制度」、「讓孩子學會自尊自重」、「給更生人機會」、「法律應該怎麼修訂」、「監獄到底發揮了怎樣的功能」;共重要的,是,我們浮現的情緒,會從「憤怒」變成「憂心」;至此,所謂的社會共識才可能從「抓起來鞭到死」、「畜生憑什麼享人權」變成「我們能夠做些什麼來減少這種悲劇/幫助這些人」。

探討人們對於特定議題所「聯想的概念」與「浮現的情緒」有什麼意義呢?

「聯想到哪些概念」靠的是理性的傳播、交流與說服;而到頭來,這些理性的傳播、交流與說服必須強到足以改變整個社會對於那個議題所「浮現的情緒」的改變。否則,所謂的理性的傳播、交流,仍然不足以引起共鳴、造成說服、改變共識。

從「我主觀的想法/我個人的感受」到「在邏輯上理解到對方的想法」、再到「在情感上感受到對方感受」是一條很遠很遠的路。


在個人議題的層面上,我們需要培養同理心;在公共議題的層面,我們需要很多說故事的人,用動人的故事來觸發人們的同理心;有了正確的情緒感受,才可能產生正確的邏輯理解,才可能進而產生正確的社會共識。

於是我們需要很多很強大的說故事的人。不論是散文、小說、電影還是電視劇。把那些故事說出來,比如說讓人看見那些「作奸犯科的吸毒畜生」從小在怎樣的環境下成長,讓所有的觀眾對他們產生深刻的憐憫,然後人們才可能產生深刻的同理,然後才可能進一步反思這個社會對於這些悲劇的防治究竟做了一些怎樣的努力。

而不只是整天高呼「畜生憑什麼享人權」。

「照護員功德說」的深層文化因素

賴清德說了「照護員功德說」之後,整個中華民國台灣島一片譁然。首先,讓我們來看看賴院長的談話全文:「所以我們做這個事情,照顧老人可能薪水3萬多元,好像不值得,工作困難條件、環境已超過忍耐程度,愛心施展有一點困難,我在這裡要勉勵第一線照服員,把它當作功德台灣的社會理念、做善事的行為。真有碰到困難,希望衛福部也有機制解決,不要讓照服員在第一線獨自面對、獨自承擔,他只有兩種選擇:繼續忍耐或離開工作,這樣不好,這要隨時檢討、隨時調整,讓整個制度更加周延」。

賴院長的談話之所以引起爭議,在於很多人認為「照服員累得要死,你卻要他當作在『做功德』?那難怪執政黨的勞工政策如此、勞基法一改再改,還要聽立委、財團們幹話連連,引得天怒人怨至此」。

替賴院長緩頰的人說「哎呀,賴院長也有提到政府應該要有設法改進照服員工作條件的機制,並不是在『要求』照服員任勞任怨做到死啊」!

談話原文的兩個重點:

一、「我在這裡要勉勵第一線照服員,把它當作功德台灣的社會理念、做善事的行為」。

二、「真有碰到困難,希望衛福部也有機制解決,不要讓照服員在第一線獨自面對、獨自承擔」。

這段談話延伸出兩個議題:

其一,身為一個行政院長,這樣子的談話有沒有什麼問題呢?其二,如果有問題,這個問題到底有多嚴重?應該要從什麼面向,試著去更深入地探討?

身為一個行政院院長,基本的態度應該是:第一,試著看到問題;第二,設法從制度面去改善問題,而不是要求弱勢者去樂於付出。從這段談話中的第二個重點看來,賴院長似乎…至少從字面上來解讀…發現了問題,也要求政府機關要設法改善問題。

問題在於「勉勵第一線的照服員做功德」

就以照服員的工作內容為例,領的錢極少、而工作負擔極重。因為這些工作對整個社會有「功」,所以要鼓勵更多人去做;因為做的人鞠躬盡瘁,但其報酬卻少到幾乎等於犧牲奉獻,近似一種犧牲小我、完成大我的「德」,故而讓人感佩。

簡言之,既然名之為「功德」,就表示做的是「超出份內之事」或是「付出的心力遠大於實質的收穫」之類,本質上就是大家耳熟能詳的「犧牲自己、照亮別人」的道德教條。

道德教條的效果

戒嚴數十年的中華民國,幾十年來不斷強調四維八德之類的道德教條。「為什麼統治者要這麼強調道德教條呢」?這個問題涉及到了「對於統治者動機的主觀判斷」,在此暫且不論。至於「這麼強調道德教條究竟會產生什麼效果」?這個問題探討的是客觀的現象,所以值得書寫探究。

效果,就是「集體主義的入腦入髓」啊!

所謂的集體主義,維基百科是這麼說的:「集體主義,是主張個人從屬於社會,個人利益應當服從集團、民族、階級和國家利益的一種思想理論,是一種精神。」所謂的四維八德,正是把一個個有血有肉之人當成國家、民族或家庭的小螺絲釘,要每一個「個人」各司其職、各安其位,為了成就「整體」而竭心盡力!每一個有血有肉的「個人」就此被道德規訓碾碎,成為「禮教吃人」的受難者。這難道不是集體主義的另一種壓迫?

而這正是台灣無法進步的原因!過去政治上強調的是「沒有國哪裡會有家」、「以國家興亡為己任、置個人死生於度外」;解嚴之後多元的社會思潮固然讓台灣逐漸走出僵固的政治教條,但凡事講究「四維八德」的集體主義依舊無所不在。在工作上,要「上班打卡制,下班責任制」、「趁年輕多學一點,不要計較薪水,老闆看到了會加薪」(但是中華民國的課稅制度是否嚴重地朝財團傾斜?)、「當個有責任感的工作者/醫師/護理師/空服員/消防員……」(但是夜以繼日加班的上班族、嚴重血汗的醫護消防工作者,真的有對自己的人生、對自己的家庭負責嗎?)。

總之,檯面上冠冕堂皇的理由是「為了大家好,集體的利益當然應該重於個人的利益」,檯面下心照不宣的惡質文化則是「集體的利益永遠被少數把持」!

所以財團橫行、所以政客猖狂。這樣的島嶼,怎麼可能會進步?

你我都是「功德說」的推手

法律與道德之間,很明顯的,法律是底線,而道德是高標準。

關於「底線」的法律,如果要進一步說,法律又分為公法與私法。簡略地說,就是:如果有誰殺了人,這樣的罪行是國家應該主動介入處理的;但如果是有外遇、劈腿,那是兩造之間的事情,別人無可置喙(即便是在中華民國相對落後的刑法下,通姦仍是「不告不理」的)。

關於高標準的「道德」,「理應」只有「自己要求自己」的可能;我們不需要、也不應該讓任何人來「勉勵」、「要求」自己「做功德」,尤其是不應該由強勢者去勉勵弱勢者–那種外來的「勉勵」、「要求」,就是一種集體主義的變形壓迫。

可是中華民國習慣了集體主義這一套。不管是法律問題還是道德問題,不管是殺人放火的罪還是劈腿外遇的惡,都要用道德的高標準去批判一番;就連日本的知名殘疾人士婚外情,中華民國的名嘴網紅們也要隔海撻伐一番,彷彿那位日本人的外遇行徑敗壞了中華民國的優良風俗,很可能會害所有中華民國人陷入敗德的深淵。

在中華民國,談到博愛座,「敢不讓座就把你罵得狗血淋頭」是一種理所當然的集體主義顯性表徵(那個座位是要讓給老弱婦孺的;大家都沒有坐,你又不是老弱婦孺,你怎麼這麼不要臉膽敢霸佔座位?);談到「孝順」或「堅強」,「對於七歲就學會煮飯、照顧失能雙親的孝子用力讚揚」或「對失去了一條腿仍殘而不廢地在工地工作、自食其力的身障朋友用力歌頌」則是另一種集體主義的隱性深化。

為什麼?因為,當我們聽到這些悲劇,如果我們的第一個反應竟然不是質疑「為什麼這個社會貧富差距這麼巨大,而且社會救助網絡卻又這麼殘破」,卻是一昧地讚揚歌頌小朋友的「孝順」與身障人士的「堅強」的時候,我們就是在放棄了身而為人應有的「同理心」,我們就是在用「道德教條」強化這樣一個–無視於「個人苦難」,只希望每個人「用超乎常情的道德擔負起自身的不幸」、「用積功德的心態獨自承受今生的苦難」的畸形功德文化。

「比你更可憐的人都這麼努力了,你憑什麼說社會對你不公?憑什麼要求社會救助」–這樣子的論調,難道你我還不熟悉嗎?

我們並非基於這樣冷酷的動機而歌頌讚揚,但是我們的歌頌讚揚卻造成這樣的實質效果!

結語

總之,這篇文章的用意並非在替賴院長緩頰,更不是要藉由「把大家都牽拖下水」來淡化賴院長的失言。而是沉痛地呼籲:不要再用道德去「頌揚」、「勉勵」甚至「要求」他人了。一個正常的社會,應該是用力督促政府以法令規章建立起一套完善的制度,讓每一個人都可以活得有尊嚴;而不是用道德教條去深化一個人的精神力,讓一個苦難的人像佛陀般偉大地割股餵鷹、犧牲奉獻著。

本文發表於2017-11-29-新公民議會

2014年3月24日 星期一

致我尊敬的雄哥~~給警察朋友的一封信

致我尊敬的雄哥:

    這不是場面話。為了破案跟監、攻堅,用自己的肝去和毒蟲耗、拿自己的命去跟歹徒拼?身材單薄瘦弱的我幹不了,老實說,畏苦怕死的我也不敢幹。

    所以我是發自內心尊敬您的。所以我十二萬分願意用一篇文章回答您的一句話。
   
    您看過「悲慘世界」這部電影或小說嗎?鐵面無私、一心維護治安的警察困惑了。

    國家機器是無情的。這個機器理論上應該要依照人民的意志運作,但是因為民主政治先天上就註定了是「代議政治」、註定了難以避免利益團體的不當干擾。當行政權與立法權一起墮落了時候,國家輕易地輾碎了一個人、一群人乃至於一國人民的自由,就像踩碎一顆雞蛋。

大埔事件引起這樣的動盪,家破人亡,活生生逼死了兩條人命,誰看見政府的反省了嗎?政府對於自己的違法濫權始終缺乏自省,對於民眾的激情抗爭立馬依法究辦!

但即便這樣,我們仍然不能輕易拆了國家這部機器。人民只能抗議,既然窮盡一切合法管道仍然不能引起正面的回應,於是開始遊走在法律邊緣。這是一條模糊而危險的線,但是到今天為止,我們沒看到一個暴民。您不可能沒看過韓國學生抗議的紀錄片吧?

說到韓國學生的抗爭,那實在是性命相拼,絕非玩笑。而台灣的抗議學生在議場裡面喝酒接吻,讓人懷疑這群人的動機?更加的讓人覺得他們是否故意越過那條讓國家動盪的模糊界線?

對我而言,那條界線是「刻意的造成人員傷亡」或「財產的重大損失」。我沒有看見誰丟汽油彈,而被破壞的公物與每年被重複鏟起又重舖的柏油路相較更是九牛一毛。

林子大,什麼鳥都有。誰能保證衝進立法院的人沒有那麼幾個只是愛作秀或根本湊熱鬧?沒有那麼幾個根本是臥底?誰能保證抗議者各個都是養天地正氣的完人?

還記得村上春樹嗎?在高牆與雞蛋之間,永遠站在雞蛋這邊。更何況,我必須強調,在窮盡一切合理合法管道卻無法得到正面回應的時候,激情的抗爭是唯一的可能。

只要大方向是正確的,只要沒有超出那條模糊又危險的界線。我是站在學生這邊的。

國家的機器不能崩壞。您與您的同仁,身為國家機器的一顆螺絲釘,接受行政權的指揮命令,您當然有您的職責。我忍不住想起德國統一後的法庭:防守東德邊界的警察說當時我只是奉命開槍,職責所在,何罪之有?法官說,每個人都有良心。射殺了一冒死爭取自由的人,你怎麼能夠不感到一絲絲愧咎?你的槍法其實可以不需那麼準確呀!

勤務還是要執的,但是手段終究是多元的。警察們可以趁亂給抗議者一拳,因為你他馬的害老子四十八小時下不了勤務;警察們也可以對事不對人地,把抗議者抬離現場之後,溫暖地與抗議者彼此問候,互道珍重。因為抗議者其實知道,他們抗議的,是違背人民意志操控國家機器的當權者,而不國家機器裡面的任何一顆螺絲釘。

因為我們都知道,我們只是站在對面的朋友,我們都希望這個國家的明天更美好。

寫於2014-03-19  學生攻佔立法院隔天

誰叫他們違法在先

誰叫他們違法在先

面對一個強盜,他躺在地上手無寸鐵,我們可以往他頭上猛敲嗎?

面對一群為了理念衝破公署的孩子,躺在地上手無寸鐵,我們可以往他頭上猛敲嗎?

面對一群為了理念在馬路上席地而坐的孩子,我們可以往他頭上猛敲嗎?

面對一個為了孩子偷麵包的父親,我們可以往他頭上猛敲嗎?

面對一個赤手空拳反抗強暴者的現行犯,我們可以往他頭上猛敲嗎?

很多人的答案是可以的,「誰叫他們違法在先」。


寫於2013/3/24 行政院血腥鎮壓的隔日

一群暴民

野百合運動的時候,動員戡亂時期條款還沒有廢除。那些學生向天借了膽子,膽敢聚眾滋事。一群暴民。
後來的台灣啊......
六天前,台灣出了一群暴民,攻佔立法院;萬萬沒想到,在馬政府的危機處理下,今晚出現了另一群暴民攻佔行政院。
未來的台灣啊......

寫於2014-03-23  學生攻進行政院